状态:连载中 时间:2024-03-16 11:21:38
蝴蝶沉溺讲述了沈囿祁禹时在佚名精心构建的世界中的冒险故事。沈囿祁禹时面对着无数的挑战和考验,展现出坚强的意志和过人的智慧。通过与伙伴们的合作与努力,沈囿祁禹时逐渐成长为一位真正的英雄。“二少,当年的确是我对不住斯忆,是我的错,您要怎么罚我都可以。”江南意柔软着嗓音轻轻……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刺激的奇幻世界。 ...
想起昨晚,沈囿耳朵发烫,嗫嗫嚅嚅回:“……不了。”
“挂了。”低淡一声,长指压钢笔,他道。
“哥哥”,沈囿还想听他嗓音,眷恋起那种温柔,“我们下次什么时候见面?”
“再说。”通话掐断,回归平静。
沈囿低头看了眼通话记录,又忍不住弯唇笑了笑。
—
下午开机,拍摄的镜头是小愁醒来后发现自己被扔到乱葬岗,周围全是残肢断体的尸体,血液凝结,腐肉外翻,周遭弥漫着一股腥臭味。
月黑风高,不远处还有几条夹着尾巴的狼狗在啃食腐尸。
浑身酸痛,疲累的睁开眼,映入眼帘的第一眼是一张被腐烂得掉了一颗眼珠子的中年男人的脸,不过两三厘米的距离,眼球外翻,还有尸水在往下滴落,贴在脸上粘稠得要死。
那一眼,小愁吓得魂都要飞出来,尖叫着伸手挡脸,不挡不要紧,一挡挥手时稍不用力就打飞了一只断手,血淋淋的,还散发着腥臭。
瞳孔聚焦,沈囿在人堆上摸爬打滚,手上身上全是血和腐肉,拖着快断了的瘸腿往旁边跑,刚跑几步,就撞见那几条刚刚吞咽尸体的恶犬,在漆黑夜色里,眼睛荧荧着幽光,虎视眈眈的盯着她。
恐惧压到嗓子里,沈囿蹲下身,死死咬着手臂不发出一点声音。
头发乱糟糟,脸上是干掉的灰和血,唇色苍白,因长期缺水而干裂。
镜头前,沈囿眼神里的恐惧变化表现得淋漓尽致,瞳孔聚焦,咬手臂都咬出了血痕。
而那两条狼狗似乎嗅到什么气息,正夹着尾巴往那边走。
空气里是那两条恶犬吐着舌头,嘶喇嘶喇,对食物渴求的声音。
——五米,四米,三米。
眼泪不受控制的从眼角流出,小愁已经预见自己被野狗分食的场面,几乎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一柄银光闪烁的剑横亘而来,一剑刺瞎了其中一条狗的眼睛。
呜咽着声音,那两天狗发疯一样的吠叫。
男主和主角团出现,轻而易举的把狗解决。
小愁蹲在尸山血海堆里,抬头仰望一袭白衣,腰间佩剑,高束发冠的少年,恣意清朗,满身侠气。
眼眸里的情绪由恐惧到释然,放松到仰慕,到最后的自卑低头,如凝望月亮一般,高不可攀。
镜头前,柏翊一看着那眼神也跟着心被颤动了下。
“——咔,分镜二十三结束。”
沈囿被人扶着从地上起来,衣服破破烂烂的,头发乱糟糟,刚哭过的眼睛还泛红。
柏翊一站在摄像机后面看她,他缓了会情绪,低低开口:“沈枝,你真的很有天赋。”
沈囿接过杨玥递来的水,在暗中看不清什么情绪,只轻轻回:“谢谢柏导。”
她刚出道那会儿,就有很多导演对她说过这句话,她的演技很浑然天成,特别自然,在情绪细微处还能表现得很触动人,不自觉就能把观众带入到剧情中,真切的为故事里的人物悲喜。
很有灵气,那时沈囿走哪都是夸赞声,也曾自负的以为,她会让自己的名字成为一个烙印,印在每一个人心底。
出演了一部小众文艺片女主,小范围的火了,口碑和商业成绩都不错,后面更是在一项国际赛事上拿到了影后的桂冠。
那时候开始有流量朝她倾斜,跑商演拍广告,至少半个月的行程的排满了。
行走在各个名利场,有公司想签她,营销年龄演技和漂亮,那时候热搜还不普遍,贴吧里关于她的讨论特别多,其中提及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天赋。
她好像天生就适合演员这个职业。
他是一个脑癌患者。他不想死,所以他想进入那个“世界”。【恭喜您,充满欲望的人类,您被《副本》选中了!】【恭喜您觉醒天赋:欺诈者】【您的言行一致,品德高尚,所有人都会对您保持信任,您从不说谎,您就是谎言。】【您的每一句谎言,都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让人相信。】副本中,无数boss对他感激涕零。自闭少年:“......
作者:季南一 查看十五年后,在一场璀璨奢华的五星级酒店婚宴上,欢声笑语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地动山摇。那个曾是爱哭鬼的道士,紧紧地把我护在了他的怀中:“地震了,别怕!”我不屑地扬起嘴角,小声在他耳边戏谑道:“震你个头,那是老子放的屁!”其实,那场地震是我的天劫,之后,我飞升成仙,他长埋地底……......
作者:佚名 查看上辈子,《交换人生》节目组来村里选中了我,让我跟城里少爷互换生活。然而妹妹想代替我去,父母疼她,便把我关了起来。妹妹去城里后,我跟少爷在村里抓鱼捉虾好不快活,还跟少爷相爱了,而妹妹在城里被鄙视,被嫌弃,我跟少爷的爱情被全网祝福,嫁进豪门。结婚这天,妹妹却把我杀了。再睁眼,我回到了节目组上门的前一个小......
作者:生椰西瓜瓜 查看世人皆认定我是那位贪生怕死的柔弱公主。在辰国沦陷的那个黑暗时刻,我以一种世人鄙夷的方式吸引了敌国帝王裴景轩的目光,并不可救药地对他燃起了炽热的情感。寒冬腊月,为了短暂的与他相见,我毅然赤足于梅香飘逸的庭院之中,翩翩起舞直至力竭而昏厥。为了抚平他眉间的忧愁,我毫不犹豫地饮下了断嗣之药。...
作者:佚名 查看我重生于十九岁那年参加某选秀决赛的当晚。前一世,我是出道二十七年,过气二十年的女明星。因为小有名气,我嫁给了富二代付笙群。四十七岁那年,我死于癌症晚期,他在那天陪着小女朋友走巴黎时装周。这一世,我不会再爱他信他,我要为自己而活,更要让他付出代价。却没想到,新老板明子珺能听见我的心声?这下好了,我被他......
作者:逛街不如网购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