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4-03-16 13:58:23
马铃薯的书真的好好看,这本《少爷去养猪场打工了》的故事情节特别意想不到,跌宕起伏,特别吸引人,《少爷去养猪场打工了》简介:李博涛发见我沉默,又问道:[怎么啦?我又不是真坐你的车,还心疼上了?]我心想着,不然配合一下程加康,看看他想…… ...
2.
我家主要是养猪以及做各类肉材加工。
我爸妈是白手起家,当时靠着邻居家送来的三头猪,慢慢建了养殖场。
像我爸这样的人,见猪比见儿子亲。
非说刚才猜测他有私生子,我心里也是不信的,毕竟他还有个习惯,就是怕我妈。
我妈年轻时是村里一枝花,顶着一众反对,非要嫁给我爸。
从连一双鞋都买不起到现在自己偷摸存了许多钱,就是担心哪天生意不好,我爸再没有个应急钱。
所以,我相信爸妈的感情。
我来到销售科门口,还没有进门就听见他们在激动的聊天。
[没想到程少来我们科上班啊,简直是为我们科室蓬荜生辉!]
[没错没错,程少好!小弟名叫季晓光!]
[小弟刘文!]
程少?
我推门进去,屋内三人,最高的那个程少就是刚才撑伞下车的少爷。
看着他们一个个舔狗的模样,我觉得真该整治一下办公室的风气了。
懒得搭理他们,我找到一张空白的桌位后,开始擦桌子。
程少看我进门直接无视他,脸色难看起来。
那俩狗腿子上前说道:[这一身的屎臭味儿!见到程少也不知打招呼。]
[就是啊,满身的泥巴,穿成这样就来上班。]
[是啊,脖子上还挂着土掉渣的裤衩蓝毛巾。]
我看了看自己的打扮,衣服上的标志已经被泥巴封住了,手上还粘着几根猪毛,至于这脖子上的毛巾可是我从国外淘来的,寻思放在场里,让员工们能用着舒服点,真没想到大家没一个识货的。
我叹了口气,懒得跟他们一般见识,打开电脑准备看一下近期的销售数据情况。
程少见我不说话,也跷着二郎腿说:[你们说我爸这人平时够低调吧,我还以为他给我挑个什么大众之类的开一开,结果他非要弄这玩意儿,底盘低,走在这泥坑里容易陷进去,多麻烦!]
季晓光和刘文立刻配合地发出羡慕的声音。
[那辆车到底是啥牌子啊?看着比什么保时捷还要大气!]
[也就是个杂牌子。]程少说,[这车是我刚毕业的时候,我爸给我的,也就千八百万吧。当时他还想托人再买一辆,轮换开,不过被我拒绝了,家里头还好几辆车呢。]
那俩人又是一阵惊呼。
[千八百万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到手,我的天啊,我家祖祖辈辈干到死也弄不来这么多钱。]
[程少真牛!]
我去,这车叫迈凯伦,可不是什么杂牌,当时我也没想要这么贵的车,我爸见我终于毕业了,他欢天喜地给我买了这辆车,说起来,我家就这么一辆车,在我爸妈眼里,钱实实在在握在手里才踏实,换成这些东西根本不值当。
程少说完,又捏着鼻子看向我:[赶紧回去换身衣服吧,准你半天假,不扣钱。也不用说谢谢,叫爷一声程少就行。]
我翻了个白眼:[连车名都说不出来,指不定从哪儿偷来的车吧。]
程少脸上的笑容一僵,顿时阴沉了脸。
[你说什么?]
季晓光双手扶着桌子,狠狠道:[给程少道歉!]
我将毛巾从脖子上拿下来,在桌子上连甩了两下,溅出的水洒在他们的脸上。
[迈凯伦P1,如果不是下雨天开在农场最适合不过了,倒是沾了泥土,万一刮到了底盘可不少钱呐。]
我说完,不顾他们想要干架的脸,就摔门而出。
如果真是我那辆车,得让他赔个倾家荡产。
因为我做的是销售岗位,老爸让我多和公司的长辈学一学业务,我从兜里掏出了一沓优惠券,这可是我之前大学打工赚来的,额度有5000,10000的,送给销售部的老大最合适了,正好问问这程少到底是谁。
他是一个脑癌患者。他不想死,所以他想进入那个“世界”。【恭喜您,充满欲望的人类,您被《副本》选中了!】【恭喜您觉醒天赋:欺诈者】【您的言行一致,品德高尚,所有人都会对您保持信任,您从不说谎,您就是谎言。】【您的每一句谎言,都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让人相信。】副本中,无数boss对他感激涕零。自闭少年:“......
作者:季南一 查看十五年后,在一场璀璨奢华的五星级酒店婚宴上,欢声笑语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地动山摇。那个曾是爱哭鬼的道士,紧紧地把我护在了他的怀中:“地震了,别怕!”我不屑地扬起嘴角,小声在他耳边戏谑道:“震你个头,那是老子放的屁!”其实,那场地震是我的天劫,之后,我飞升成仙,他长埋地底……......
作者:佚名 查看上辈子,《交换人生》节目组来村里选中了我,让我跟城里少爷互换生活。然而妹妹想代替我去,父母疼她,便把我关了起来。妹妹去城里后,我跟少爷在村里抓鱼捉虾好不快活,还跟少爷相爱了,而妹妹在城里被鄙视,被嫌弃,我跟少爷的爱情被全网祝福,嫁进豪门。结婚这天,妹妹却把我杀了。再睁眼,我回到了节目组上门的前一个小......
作者:生椰西瓜瓜 查看世人皆认定我是那位贪生怕死的柔弱公主。在辰国沦陷的那个黑暗时刻,我以一种世人鄙夷的方式吸引了敌国帝王裴景轩的目光,并不可救药地对他燃起了炽热的情感。寒冬腊月,为了短暂的与他相见,我毅然赤足于梅香飘逸的庭院之中,翩翩起舞直至力竭而昏厥。为了抚平他眉间的忧愁,我毫不犹豫地饮下了断嗣之药。...
作者:佚名 查看我重生于十九岁那年参加某选秀决赛的当晚。前一世,我是出道二十七年,过气二十年的女明星。因为小有名气,我嫁给了富二代付笙群。四十七岁那年,我死于癌症晚期,他在那天陪着小女朋友走巴黎时装周。这一世,我不会再爱他信他,我要为自己而活,更要让他付出代价。却没想到,新老板明子珺能听见我的心声?这下好了,我被他......
作者:逛街不如网购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