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连载中 时间:2024-08-15 13:03:43
小说《宁絮絮乔盛南》,此文一直都是小编喜欢的类型,入坑不亏,主人公有林洛洛厉时洲,是作者易小升所写,无广告版本简述:南淮羽随手把名片放在桌子上,一双清浅的眸子满是玩味,“既然锦**这么说了,不妨给我们看个相如何?”锦朝朝微…… ...
第11章
傅霆渊推开阁楼的门,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一进门,他就看到坐在沙发上的锦朝朝。
她正半躺在沙发上,四肢非常闲适地舒展开,身上穿着珍珠白的真丝睡裙,露出一双修长白皙的腿。
再抬头,发现挂在阁楼里的那幅画依旧完好无损。
他就知道自己被忽悠了。
这时候锦朝朝也发现了傅霆渊,连忙从沙发上爬起来。
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只是觉得困了,想躺一会儿。
怎么就碰到了傅霆渊这冰块。
傅霆渊黝黑的眸子里满是冰冷,之后又用戏谑的目光打量着锦朝朝,“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要嫁给我?”
让傅小安把他骗到阁楼,然后试图勾引他吗?
也不看看,他是那种好色之徒吗?
锦朝朝听到他高高在上的口气,就来火。
“我迫不及待地嫁给你?傅霆渊,当初奶奶救你一命,就注定了咱们要结婚。若不是天命难为,谁稀罕你。”
话落,锦朝朝不服气,又补充了一句。
“我没想到,你们傅家人,竟然如此不信守承诺。若不是奶奶救你,你能活到这么大吗?”
傅霆渊剑眉倒竖。
他长这么大,就没听过别人说他不信守承诺。
“好好好,锦朝朝,不就是结婚吗?我娶你,麻烦你以后别用这么幼稚的招数,我对你这个类型不感兴趣。”
锦朝朝本来还气着,听到他这话,忽然开心地飞起。
这简直就是阴差阳错,意外之喜。
还是激将法比较管用。
只要结了婚,他喜不喜欢她重要吗?
一点儿都不重要好吧!
“明天一早去领证,谁反悔,谁是狗!”锦朝朝投向傅霆渊的目光满是挑衅。
她就不信,傅霆渊这种大佬,会甘愿当狗。
傅霆渊真的是被气笑了,她的激将法还用上瘾了?
但想到这婚约关系到傅家的声誉,他若是真的承了别人的恩,肯定是要报答。
他只是没有做好准备,立即娶一个才认识几天的女孩。
“如你所愿!”
傅霆渊冷漠的转身离开。
傅小安站在门口,见大哥整个人犹如冰块般从面前走过,带起一阵凉风。
她打了个寒战,进门看向还坐在沙发上的锦朝朝,满脸心虚道:“嫂子,我是不是好心办坏事了?”
锦朝朝走到傅小安面前,郑重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好小安,你没办坏事,今晚谢谢你了!”
傅小安摸着脑袋,犹如丈二和尚。
她百思不得其解。
这两人明明剑拔弩张,锦朝朝干嘛还要感谢她?
难道嫂子在说反话?
傅小安想哭......
次日清晨。
傅霆渊来到老爷子身边,口气凝重地问:“爷爷,那年我真的被锦朝朝的奶奶救过一命?”
傅老爷子看了眼远处的天空,心情尤为复杂:“这种事情,爷爷怎么会骗你。朝朝是你命定的媳妇,不管怎样,你得履行承诺,不能让别人说我们傅家都是忘恩负义之人。”
傅霆渊狭长的凤眸眯起,漆黑的眸子似是坐下了某种决定,“那我娶她!”
傅老爷子迅速抬头看他一眼,觉得意外又觉得一切都在情理之中,“霆渊,你真的想好了吗?”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
他本来想等两个晚辈相互了解,再磨合磨合,总归是有机会成为彼此喜欢的人。
如今傅霆渊答应娶锦朝朝,也不是不可以。
以后的日子还很长,日久见人心。
他知道玄门的继承人,肯定不会差。
傅霆渊若是看不上锦朝朝,那往后也遇不到比朝朝更好的女孩子了。
锦朝朝今天要和傅霆渊领证,一早就起床打扮。
虽然衣服破破烂烂,但她也要收拾的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她拿好户口本,下楼来到餐厅。
傅小安早就在等锦朝朝。
“嫂子,听说你今天要和我哥领证,恭喜你啊!”
锦朝朝向她做个OK的手势,嘴唇弯了弯,“有机会请你吃饭。”
傅小安忐忑了一晚上的心,终于落实下来。
真好,锦朝朝成为傅太太。
那以后在外面,她就可以更加大胆地喊她嫂子了。
吃过早餐。
傅霆渊看向锦朝朝,欲言又止,最后只平淡地说了一句,“我已经约了九点,现在过去刚刚好。”
锦朝朝知道他心里不大愿意,但又有什么办法?
她故作什么都不懂,“那走吧!”
傅霆渊注意到她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剑眉皱起,“你就没有别的衣服穿?”
“要不......把你衣服借我一件?”锦朝朝确实没有更好的衣服了。
傅霆渊冷瞥她一眼,像是躲避洪水猛兽般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锦朝朝并不在意,跟着钻进车里,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下。
因为有提前预约,结婚证办得特别顺利。
从民政局出来,傅霆渊看向锦朝朝,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我去公司了,让司机送你回去。”
锦朝朝摆摆手,“不用,我还有事要做,你不用管我。”
结婚证拿到手,她要去验证一下,自己这破破烂烂的体质有没有改变。
与此同时。
国外某执行秘密任务的特种部队。
冷雨和小队一起七个人,护送着一个关系着万千人性命的特殊密码箱,将通过边境。
因为行程被泄露,他们被迫进入雨林,且被三十个佣兵追击。
冷雨作为队长,在这种时候必须做出重要决策。
“我去引开他们,你们六个人护送箱子,务必准时到达接应地点。”
队员们深知,引开敌人,就是赴死。
“队长,让我去吧!您是队长,这个任务不能没有你。”
冷雨的脸上画着油彩,只看到一双黑漆漆的眸子满是坚决,“你们有我跑得快吗?你们有我更有谋略吗?如果有,我让你们去!”
他之所以是队长,是因为文才武略,远超大家。
性命不重要,重要的是完成任务。
想要把箱子安全护送到,就必须把敌人引开。
若是不能引开敌人,那整个队伍全部团灭,东西也会落入敌人手中。
这种无畏的牺牲,根本没有意义。
所以,必须是他去。
“现在任命七号为新队长,带着队伍绕山脉躲避,等我把人引开后,再带着箱子走。”
七号不得不听从命令,快速带着其他队员和箱子离开。
冷雨看向远处的森林,脸上满是坚毅与果决。
虽然偶然间会想起锦朝朝的话,但他仍旧觉得这丫头,只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恰巧碰到他要执行任务。
对于特种兵而言,这种程度的危险,不过是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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